中国海警局北海分局年接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招生简章
中国海警局北海分局是在黄渤海海区担负海上维权和综合执法任务的队伍,由原中国海监、中国渔*、公安边防海警等队伍整合而成。自整合成立以来,这支年轻的队伍巡航北太、守护黄岩岛、鏖战中建南,在推动建设海洋强国的宏图中做出了立下了不朽功勋、书写了彪炳战绩。投笔从戎抒壮志、报国从警写人生!热忱欢迎广大有志在绿色警营锤炼自我,在蓝色海疆挥洒才干的优秀应届毕业生加入中国海警局北海分局!
一、接收专业需求及数量
年海警北海分局计划接收总数为13人,全部为本科学历,具体专业需求如下:
法学(法学、治安学)、文学(朝鲜语)、工学(机械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通信工程、自动化、航海技术、轮机工程、飞行技术、船舶与海洋工程)、医学(临床医学)、管理学(会计学)。
二、接收对象
接收对象必须是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含研究生培养单位)招生统一考试录取的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年6月毕业)。以国家“工程”、“工程”院校和教育部、公安部直属院校及省(自治区、直辖市)所属重点高校应届毕业生为主,兼顾其他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
以下院校毕业生不予接收:
(一)广播电视大学、函授大学、职工大学、业余大学、自修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非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二)职业大学、职业技术学院(公办交通运输类高等职业技术学院的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技术专业除外)、民办大学、独立学院、成人高校毕业生;
(三)普通高等院校招收的委培、自费、定向毕业生;
(四)军队院校为地方培养的毕业生;
(五)有国(境)外学习经历的毕业生(院校公派的外语类专业交换生除外);
(六)在校学习期间,必修课程重修和补考累积4门(含)以上或1门(含)以上补考不及格的毕业生;
(七)往届生、结业生、肄业生、中专起点大专生、大专起点本科生、预科生、未获得学位的本科以上毕业生;
(八)被作留级处理或中途休学超过半年(不含应征入伍)的毕业生,在校期间因违反纪律或其他原因受过处分的毕业生;
(九)体育专业单独招生(含特招)的毕业生;
(十)已婚的毕业生。
三、接收条件
(一)*治条件。接收对象必须是中共*员或共青团员,拥护*的路线、方针和*策,志愿献身海警事业,符合公民应征入伍的*治条件,具体按照教育部、公安部、总*治部《关于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和军队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治条件的规定》(*联字第1号)执行。家庭主要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无任何*治、经济、历史问题。
(二)学业条件。必须按时获得毕业证书,成绩总评良好以上。本科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必须按时获得相应的学位证书(年应届毕业并应征入伍,年9月退出现役的也视同年应届毕业生)。
(三)年龄条件。大专生、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应分别在22、24、29周岁(截止年8月31日)以下。少数民族毕业生、五年制本科毕业生,年龄可放宽1岁;曾服现役的毕业生,年龄可放宽2岁。
(四)身体条件。符合《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试行)》(后卫号)。男生身高不低于厘米,女生身高不低于厘米;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每一只眼裸眼远视力4.6(0.4)以上,矫正视力在4.9(0.8)以上(屈光度±6.00DS等效球镜以下)为合格,其中,准分子激光手术后半年以上且无并发症。
(五)优先条件。同等条件下,在本科就读期间通过辅修取得双学士学位且主修、辅修专业均在海警接收范围内的毕业生,“工程”、“工程”院校以及省部属重点院校优势学科的毕业生,中共*员、学生干部、三好学生和曾服现役的毕业生,以及在学术、科研方面有突出成果的毕业生,因公牺牲干部子女、英烈子女和公安现役在职、退休未移交干部子女,优先接收。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技术大专生中,取得甲类三副、三管轮适任证书的毕业生,优先接收。
四、接收程序
(一)个人报名。符合招收条件并有意应聘者请于年1月5日零时至1月19日24时,登录中国海警接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