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关于公布年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业设置备案和审批结果的通知
教职成函〔〕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设置管理办法》(教职成〔〕10号),我部对年经各省级教育行*部门备案的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以下简称高职)专业设置情况进行了汇总,并依法组织对年申请设置国家控制的高职专业进行审批。现将汇总备案结果和审批结果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经省级教育行*部门备案的高职专业个,专业点个。专业备案结果数据库已与招生来源计划管理系统相衔接,数据共享。汇总备案结果可在全国职业院校专业设置管理与公共信息服务平台(网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