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简介
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是由国务院国资委直接管理的特大型国有独资公司,集电力建设(规划、设计、施工等)能力和业绩位居全球行业第一,年末资产总额亿元,位居年《财富》世界强企业第位。
中国电建集团重庆工程有限公司成立于年,由重庆电力建设总公司改制更名而来,是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直属二级全资子公司,现有员工人,专业管理和技术人员余人,一级建造师余人,注册资本金4.91亿元,资产总额29亿元,是全国最具实力的电力建筑安装综合施工企业之一。公司具有电力工程(含输变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等资质,装备各种先进精良施工机具余台,总吊装能力余吨,具有全产业链整合能力和较强的投融资能力,能以PPP、BT、BOT、BOO、BOOT、EPC等模式承建火电、特高压输变电、光伏电、风电、房地产、市*工程、环保工程、公共基础设施等项目。公司承建工程先后荣获“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金质奖、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巴渝杯”、“天府杯”等省部级及以上荣誉,公司系中国建筑强企业、全国优秀施工企业、重庆市百强企业、重庆市知名品牌企业、重庆市高新技术企业。
我们竭诚欢迎有志于国家建设事业发展,具有团队精神、诚实守信、吃苦耐劳、创新进取、追求卓越的优秀高校毕业生加入中国电建集团重庆工程有限公司!
二、招聘岗位
※基本要求
1.学历要求:全日制本科第二批次及以上国家统招应届毕业生。
2.语言要求:取得国家英语四级及以上等级证书。
3.在校期间表现良好,成绩优良,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行为。
4.吃苦耐劳、诚信热情,有责任心和团队精神。
5.身体健康,服从公司安排,能适应长期驻外工作及电力建设行业工作环境。
三、招聘流程
(一)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
(1)简历投递邮箱:zhaopin_cqdj
(2)邮件标题命名要求:学校-专业-学历-生源地-姓名
2.现场报名
3.投递简历时请同时递交公司应聘登记表,登记表见附件
4.收到简历后,公司会安排通过简历筛选的同学就近到公司重庆总部或公司在学校组织的专场招聘会参加面试。
(二)考核流程
简历筛选→初面→笔试→终面→体检→录用。
四、薪酬福利
(一)薪酬
1.硕士:试用期平均约0元/月,试用期后年收入约-元。
2.本科:试用期平均约4元/月,试用期后年收入约-元。
(二)福利
1.按照国家*策执行六险二金。其中:住房公积金按重庆市最高标准执行。
2.员工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医疗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外,公司额外提供企业内部补充医疗保险及企业年金。
3.公司为新入职员工发放元/月的住房补贴,员工同时享受生日贺金、高温补贴、取暖费、清凉饮料费补贴等多种福利。
4.公司根据工作地点等不同,为员工发放最高元/月的施工津贴。
5.公司为员工提供每年一次的免费体检。
6.公司除法定福利外,根据工作地点等不同情况,还为员工发放生活补贴、伙食补贴、电话费补贴、电脑补贴等各项福利补贴。
7.公司拥有完善的假务管理制度,新入职员工试用期满后,享受年休假、探亲假、产假、生育假、婚假、换休假、工程轮休假等多项假期。
8.凡公司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为中国电建集团正式合同制员工,报到后可解决重庆市户口,公司接收并管理个人档案和*组织关系。
9.公司拥有完善的新员工培养体系、多元化的薪酬增长机制和畅通的职业晋升通道,为大学生提供广阔的发展平台、众多的发展机会以及快速的成长空间。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人力资源部朱朋
联系-
招聘邮箱:zhaopin_cqdj
公司主页:
本次赴高校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人员45名,具体岗位和条件详见《万盛经开区年下半年赴高校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情况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附件1)。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凡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具备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二)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纪、*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生;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体检或考察的拟聘用人员;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人员与现工作单位(岗位)有最低服务期限约定或最低服务年限要求以及有其他报考相关限定的,从其规定。
正在全日制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非年应届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年应届毕业生,须在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学位)证书。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学位)的人员,其学历(学位)须在面试资格复审前获得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三)年龄计算有关事项
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年1月7日,如“30周岁及以下”指年1月6日及以后出生,依次类推。
(四)专业审核有关事项
专业条件参照国家教育行*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附件3)和《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年下半年修订)》(均简称《专业参考目录》)(附件4)审核,准确把握审查尺度,统一审查口径,不得随意放宽招聘岗位条件。因不同学历层次致使同一专业称谓不一致的,视为符合专业要求。与招聘简章明确的《专业参考目录》中专业称谓不一致,但经负责资格条件审查的单位审核认定,与招聘专业设置要求一致的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考生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写毕业证书载明的所学专业。
三、招聘程序
此次公开招聘由区人力社保局牵头,会同区教育局组成招聘考试领导小组,负责招聘工作,按照“自愿报名、公开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采取资格审核、初试+专业能力测试的方式进行,重点测评应聘者的适岗能力,即应聘者的职业道德、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能力。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考核。
(一)考点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核时间安排
1、重庆师范大学考点(地点:重庆师范大学大学城校区学生招生就业服务中心)
⑴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年1月7日上午9:00-11:00
⑵笔试、初试及专业能力测试时间待定,以报名时现场通知为准
2、西华师范大学考点
⑴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年1月9日上午9:00-11:00
⑵笔试、初试和专业能力测试时间待定,以报名时现场通知为准
凡符合招聘对象和条件的人员,根据招聘单位及岗位需求,按统一安排的时间及要求进行现场报名。现场报名以提交《万盛经开区年下半年面向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为准,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三)资格审核
报考人员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及要求,由本人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时报考人员需提交下列材料:①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②自荐书一份;③由本人签字确认的《报名登记表》(附近期1寸免冠黑白或彩色照片)一份。
由区人社局和教育局严格按照招聘简章和岗位《一览表》规定的资格条件审查报考人员应聘条件,并参照《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进行审核。了解报考人员现实表现、思想品德、学业成绩、社会实践、获奖等情况,符合报考条件者进入考试环节。
实际报名人数与拟招聘岗位人数比例须达到1:2,达不到实际开考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或取消招聘;其中属急需紧缺人才的,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可作为紧缺岗位开考。
招聘各岗位实际报名人数在报名时间截止后1个小时内在“万盛经开区人力社保局信息公开页面(
(四)考试考核
资格审查合格者均进入考试考核环节。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者参加考试考核。考试考核采取笔试+初试+专业能力测试的方式进行,由万盛经开区人力社保局、教育局及用人单位共同组织实施。考试考核具体时间及地点在报名及资格审查时现场通知。考生超过规定时间未到场,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考核资格。
1、笔试
参加笔试人员按各岗位招聘人数比例确定,岗位报名人数比例超过15:1的需参加笔试,按照8:1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进入初试人员。岗位报名人数比例等于或小于15:1的则全部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笔试由区人力社保局和教育局组织实施,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教育类)。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分值为分。笔试成绩不计入考试总成绩。
2、初试(分值分)
报考人员在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初试。考核评委根据报考人员初试表现及大学期间综合表现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分。初试成绩不计入考核总成绩,初试成绩低于70分者不能进入专业能力测试。
根据初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招聘岗位职数1-2名的按1:4的比例确定进入专业能力测试人选,招聘岗位职数3-4名的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人选,若最后一名初试成绩出现并列时,则同时进入专业能力测试。若初试人数未达到专业能力测试规定比例的,则全部进入专业能力测试。
3、专业能力测试(分值分)
专业能力测试主要采取现场模拟上课(教学片段)和专业素质测查的方式进行,即给考生一个授课主题,考生根据教学内容,设计教学活动,展示该教学内容中的任一环节的教学片段,主要考察考生的教学内容设计能力、逻辑思维能力、教材的理解能力及板书演示等专业技能。鉴于音体美和幼儿教育等学科特点,专业能力测试时将重点考核考生的专业技能和特长。专业能力测试分数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测试成绩当场公布。
识别
本次共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7名(详见附件1)。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此次招聘面向社会,凡符合以下条件者均可报名应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品行端正,作风正派,遵纪守法,未受任何处分;
3.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合作精神;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公开招聘体检标准;
5.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和所列的具体招聘条件;
6.在校或原单位表现优良,无违规违纪行为;
7.应聘人员年龄应达到以下要求:取得研究生学历(学位)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及以下(辅导员岗位除外);取得中级职称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副高职称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及以下,正高职称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及以下;省市级学科(学术)带头人、学术骨干及其他高层次的人才、急需紧缺专业和技术骨干人才,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同意后,可适当放宽年龄;
8.年龄、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日期为简章发布之日前一日。
(二)下列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纪、*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在读的非年应届全日制毕业生;现役军人;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体检或考察的拟聘用人员;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本校及附属单位在编人员。
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非年应届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报考。在国内高校取得的学历(学位)须获得国家教育部“学信网”认证。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学位)的人员,其学历(学位)须获得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方式
1.凡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下载填写《重庆三峡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连同本人简历,以“应聘岗位+姓名+最高学位+专业”命名文件夹,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投寄至学校人事处邮箱sxyzzp
(二)报名、考试考核时间
招聘报名时间即日起至年1月9日24:00截止,考试考核时间暂定为1月16日,具体时间地点以学校
报名截止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各岗位报名人数于报名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重庆三峡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校园网站公布。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资格复审时间地点、考试考核具体时间地点于报名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重庆三峡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校园网站公布。
有关学校情况、招聘岗位详见学校网页(
(三)专业审核有关事项
专业条件参照国家教育行*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和《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年下半年修订)》(均简称《专业参考目录》)审核。因不同学历层次致使同一专业称谓不一致的,视为符合专业要求。与招聘简章明确的《专业参考目录》中专业称谓不一致,但经负责资格条件审查的单位审核认定,与招聘专业设置要求一致的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考生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写毕业证书载明的所学专业。
(四)资格审查
应聘者报名后,人事处会同用人部门结合具体招聘岗位条件对应聘人员基本资格条件进行初审,资格审查要严格对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和招聘公告进行,准确把握审查尺度,统一审查口径,不得随意放宽招聘岗位条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者参加考试考核。
符合岗位应聘条件者参加复审及考试考核,并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应届毕业生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外语、计算机等级证书、成绩证明单、获奖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学术成果;
(2)其它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称证书、获奖证书、学术成果;
(3)研究生必须提供前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
应聘者应注意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如无法联系不能按时参加招聘视为自动放弃。若因报名信息与实际不符,导致不符合应考条件的,取消考试资格。
(五)考试考核
(1)心理测试
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心理素质等综合性素质。测试成绩不纳入总成绩,仅作为参考。
(2)笔试
笔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岗位相关专业理论知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分值分。
各岗位的笔试开考比例为1:2。招聘岗位数与实际报名人数比例不足1:2时,相应递减拟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按四舍五入法计算);不能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同意后,可作为紧缺岗位开考。
拟招聘岗位人数在10人以上的按1:1.5的比例、在10人以下的按1:2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入专业技能测试,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或取消招聘;其中属急需紧缺人才的,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可作为紧缺岗位开考。
(3)专业技能测试
专业技能测试分为试讲、岗位专业实践能力2个步骤进行,成绩当场公布。
试讲采取模拟教学的方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对专业基础知识的课堂运用能力、教学方法、教学技能以及教学态度等综合情况,分值分。
岗位专业实践能力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相关岗位专业实践能力水平的综合情况,分值分。
教学岗位专业技能测试成绩=试讲成绩×60%+专业实践能力考核成绩×40%。
临床岗位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专业实践能力考核成绩×60%+试讲成绩×40%
其它岗位兼课教师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主要岗位专业实践能力考核成绩×60%+试讲成绩×40%
(4)面试
面试具体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号)执行。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理论水平、专业素养、业务常识、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临床应变能力等,分值分。
识别
此批次计划招聘工作人员共计61名,招聘岗位详见《重庆商务职业学院年招聘工作人员情况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
二、招聘范围及对象
(一)凡符合招聘条件的各类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二)以下情形不属于招聘范围: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纪、*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服务未满一年,或服务一年以上但未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年应届全日制毕业生;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三)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非年应届本科生、研究生不能报考。在国内高校取得的学历(学位)须获得国家教育部“学信网”认证。在国(境)外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学位),其学历(学位)须获得国家教育部认证。
(四)有工作单位的,须事先征得所在单位同意。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国共产*,忠诚高等职业教育,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品行端正。
(三)具备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身心条件。
(四)符合申报高校教师资格的条件。
(五)年龄要求: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博士研究生或取得副高以上职称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具有特殊专长的人才经上级部门认定同意后可适当放宽年龄。
(六)自愿在重庆商务职业学院服务6年以上。
(七)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四、校园考核招聘
(一)校园宣讲
(二)考核招聘
1.考核招聘时间地点
具体时间、地点以电话通知为准,请应聘人员保持通讯畅通。
2.考核招聘具体形式
采取考核招聘的方式进行,包括试讲、专业问答、技能展示等环节。主要考核应聘者对报考岗位所需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掌握情况、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环境适应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
3.考核招聘相关程序
(1)应聘报名。应聘人员下载并填写《重庆商务职业学院年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简称《报名表》)发送至邮箱cqswxyzp
(3)签订协议。根据招聘计划,与通过考核的人员签订三方协议。
(4)聘用。通过校园考核招聘,并已签订三方协议者,直接参加后续统一的入职体检及考察,合格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人事代理人员与学校编制不直接挂钩,执行与在编在岗教师同工同酬待遇,享有法定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职业年金及其他福利待遇。在编制和*策许可的前提下,学校鼓励和支持优秀人才参加我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取得事业编制。
识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