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阳光高考平台公布的章程为准。
第
1
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证夏季普通高考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规、国务院和广东省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以及教育部、省招生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全面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教学函〔〕9号)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
2
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学校名称:深圳大学
第四条学校国标代码:
第五条学校 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考生和学校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关于做好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4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全称:内江师范学院;学校国标代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