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巴中市巴州区区级事业单位从在编在岗人员中选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巴中市巴州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因工作需要,拟面向全区基层在编在岗人员中公开选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数量及岗位
本次选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18名。具体岗位名额和相应要求等详见附件1。
二、报名条件
(一)选聘范围
巴州区符合资格条件的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经费渠道详见附件)。
(二)资格条件
1.思想*治素质好,有良好的职业操守,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勤奋敬业,身体健康,能吃苦耐劳;
2.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3.年龄在40周岁以下,医院卫生专业技术岗位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在4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报名时间);
4.无违法违纪记录且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5.身体健康;
6.岗位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规定。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报考:
1.试用期未满的;
2.最低服务年限未满的;
3.受**纪处分影响期未满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不宜参加公开选聘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程序
(一)报名方式
本次选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考者按照选聘公告公布的岗位条件所要求的报名资料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年9月28日至9月29日((上午9:00—12:00,下午3:00—18:00)。
报名地点:巴中市巴州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室(联系-)
(三)报名资料
《巴中市巴州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本人近期1寸彩色免冠证件照2张、选聘单位要求的其他材料等。
(四)资格审查
巴中市巴州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将对报考人员提供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和岗位资格条件,选报完全符合自身条件的岗位。如因不符合岗位条件被取消选聘资格,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报考者所提供的资格审查资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资格审查工作人员将以报考者现场提供的材料进行判定是否合格。
本次选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选聘工作始终,在任何阶段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选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录选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现场领取《笔试准考证》,按期参加考试。
(五)岗位调整
选聘岗位笔试开考比例不得低于3:1,面试开考比例不低于2:1,未达到笔试开考比例或实际参加面试人员未形成竞争的选聘职位应于调减或取消,岗位调减公告将巴中市巴州区人民*府网(
质、业务水平和其他综合能力,满分为分。
(三)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六、考察和体检
(一)考察对象确定
根据各岗位招聘名额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考察对象。
(二)考察组织及实施
考察工作由区卫计局负责组织实施,应由不少3名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对考察人选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治业务素质与选聘岗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考察*治品质、道德品行和遵纪守法情况,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强化廉*情况考察。考察组将查阅考察人选干部人事档案,重点审核“三龄两历一身份”(年龄、工龄、*龄,学历、工作经历、事业人员身份)。被考察人选原所在单位应积极配合做好考察相关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人选的实际情况,并了解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考察工作采取个别谈话、发放征求意见表、民主测评、查阅资料和人事档案、专项调查、与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进行,必要时可延伸考察。
(三)递补
考察对象经考察不合格或放弃选聘资格出现的缺额,在参加面试且有面试成绩的人员中依选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考察对象自愿放弃选聘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向选聘单位提出。
(四)体检
按选聘岗位和考察合格人选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由区卫计局统一组织(时间待定),体检标准和要求参照公开招录公务员体检办法执行。
七、公示及手续办理
选聘部门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等情况,按选聘岗位等额确定拟选聘人选,并在巴中市巴州区人民*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