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的意见》(教职成〔〕9号,简称《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年度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函〔〕17号,简称《通知》),我部组织开展了第二批现代学徒制试点遴选和第一批试点年度检查工作。现将结果予以公布,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增试点
按照“自愿申报、省级推荐、部级评议”的工作程序,现确定第二批个现代学徒制试点,详见附件。
各试点单位须按照我部审定公布的任务书扎实推进工作,按照要求接受年度检查和验收;把试点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及时总结提炼上升为理论,促进理论与实践同步发展。任务书在我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