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苏州市初定职称资格办理流程及有关说明
根据省、市职称办最新要求,为规范职称初定办理流程,方便专业技术人员报送,特作如下说明:
年苏州职称初定政策
一、申报条件
参加职称初定的申报人员所学专业与所从事专业须一致;
1、初定中级职称应具备以下条件:
具备博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经考察合格,可初定中级职称;
2、初定初级职称(助理级)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具备硕士学历或学位,或具备第二学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经考察合格,可初定助理级职称;
(2)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在本专业技术岗位见习1年期满,经考察合格,可初定助理级职称;
3、初定初级职称(员级)应具备以下条件:
具备大学专科、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在本专业技术岗位见习1年期满,经考察合格,可初定员级职称;
从事工程系列专业的技术人员可不初定员级职称,大学专科毕业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可直接申报评审助理工程师;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可直接申报评审助理工程师;
以上专业技术年限均按实计算。
受理时间
受理时间为一年六期:单月受理,双月办结(即1、3、5、7、9、11月受理)。
三、办理流程
1、注册申报:申报人登录江苏人社网办大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