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高级职业技术学校(淮安开放大学)是一所集中(高)等职业教育、远程开放教育与社区教育于一体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为促进事业发展,优化人员结构,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9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淮人社发〔〕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经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同意,并报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5名(事业编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相关要求
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相关要求详见《年淮安市高级职业技术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详情请电话咨询)。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年4月11日至年4月13日期间出生)。
3.本次招聘岗位面向年毕业生招聘。年毕业生,指在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年和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年毕业生岗位。
4.具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含取得国境外及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的人员)、专业和其他资格条件(见《岗位表》)。除上述第三条中明确学历(学位)证书取得时间可放宽情形外,其他应聘人员须于报名截止时间(年4月13日16:00)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相关资格证书,届时未取得的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取得国(境)外及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须同时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书。
5.在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阶段或者更高的学历阶段所学专业须为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同时须在被聘用后两年内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未按期取得的,解除聘用合同,个人自主择业。其专业条件按《年淮安市高级职业技术学校公开招聘教师考试专业参考目录》(见附件2,以下简称《目录》)执行。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被《目录》收入的,须经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高职校教师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讨论研究,如认定该专业与应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在《目录》中所列专业相近或相似的,即视为符合专业条件。
6.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其他条件(详见《岗位表》)。
应聘人员须同时具备上述条件方可报考。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①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届毕业生;
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人员;
④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采取考试的办法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资格初审方式
本次招聘的报名工作通过网络进行,不接受现场报名。应聘人员须按要求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参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报名及照片上传网址: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人事考试”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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