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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4/8/25 9:34:00

各位家长注意!

宜丰县年

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公布

具体内容一起来看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发﹝﹞20号﹚文件精神,按照《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宜春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做好年全市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要求,进一步规范全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行为和招生秩序,着力促进教育公平,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全县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规定。

一、工作目标

贯彻落实义务教育学校划片招生、就近免试入学、公民办同招政策,按照“三定”(定入学年龄、定学区范围、定招生规模)要求,划定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学区范围,严格控制学校招生规模和班额。从年秋季起,全县小学、初中起始年级班额分别控制在45人、50人以内;确保年秋季开学全县中小学校66人以上超大班额不反弹;确保年秋季开学56人以上大班额控制在3.5%以内。严禁非政策性跨学区就读、转学,确保全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平稳有序。

二、招生原则

(一)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凡年满6周岁(即当年9月30日及以前出生)的学龄儿童,应当免试就近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

(二)学区划片招生原则。统筹义务教育资源、学校容量、生源状况等因素,划定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区域范围(简称学区)。年秋季全县小学、初中学区按年5月24日县招委会研究决定执行。

(三)公民办同招原则。一是严格实行公民办同招。全面实行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杜绝提前招生和“掐尖”招生。规范招生宣传行为,所有学校不得通过提前摸底、承诺借读、预约就读等形式争抢生源。二是严格规范招生过程管理。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初中一年级的新生入学,一律通过教育股设立的招生小程序报名。报名人数多于招生计划数,一律摇号。

(四)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加大宣传力度,确保招生政策家喻户晓。严格学区划分标准,规范生源认定程序。畅通社会监督渠道,加大问责力度,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

三、学区划分及报名条件

小学招生范围及报名条件

1.城区小学招生范围,城区小学学区范围路段说明

宜丰县城区小学学区示意图

新昌一小学区:耶溪大道从新昌大桥至耶溪桥以东、新昌大道从新昌大桥至老县政府段以北、盐步北路以东、解放路从十字街头至老车站段以北、从东郊路至虎形东巷以北、虎形东巷至沿山公路以西。

新昌二小学区:耶溪河以西(持有新昌镇户口的或拥有宜杏小区、滨江广场、理想城、云龙山庄房产证的)、新昌大道从新昌大桥至老县政府段以南、盐步北路以西、解放路从十字街头至老车站段以南、东门路从老车站至司法局段以西(不含东门路)。

新昌三小学区:虎形东巷以东、体育场南路以东及以北、城东南路从体育场南路路口至永和大道以东、无名小巷(永和新村与耶溪福城之间的小巷)以东、永康路以北、迎宾大道以北、知青路以北,知青路以南的金湖御景、福临新城和万和翠庭。

新昌六小学区:东门路全路段、司法局至旺园路段以东、东郊路至虎形东巷以南、体育场南路以西及以南、城东南路从体育场南路路口至永和大道段以西、永和新村(含永和新村)以西、永康路以南(金湖御景、福临新城和万和翠庭除外),两路口新农村小区住户(新昌镇两路口村户籍)。

宜丰七小学区:耶溪河以南、官山南大道以东地段,两路口新农村小区住户(非两路口户籍住户),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及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年不受学区限制面向全县招收部分小学一年级学生,接收部分小学二至六年级学生转入。

联合学区路段:①耶溪大道从新昌大桥至耶溪桥段住户可自愿选择新昌一小、新昌二小就读;②解放路单号住户可自愿选择新昌一小、新昌二小就读;③为缓解新昌三小、新昌六小的入学压力,凡符合新昌三小、六小就读条件的学生,可自愿选择到新昌二小报名入学。

2.其他小学招生范围

全县其他小学按行政区域范围招生。

3.城区小学报名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即可到相应学校报名。

(1)适龄儿童及父母(监护人)户籍在学区范围内;(提供户口簿原件审核)

(2)适龄儿童父母(监护人)房产在学区范围内;(提供房产证或不动产证原件审核,房产证在银行抵押的,需出具房产管理部门在系统中打印的证明)(耶溪河以西到新昌二小就读的持有新昌镇户口的或拥有宜杏小区、滨江广场、理想城、云龙山庄房产证的,提供户口簿、房产证原件审核)

⑶适龄儿童父母(监护人)在学区范围内,长期租住着房地产管理局租赁性住房(不是直接与房管部门有租赁关系或转租的不予认可),并持有该部门颁发的住房租赁证(提供租赁证原件审核,并且必须有年9月以来的缴交租费记录)。

⑷适龄儿童出生后一直随祖父母、外祖父母或挂靠其他亲属共同居住生活,出生后户口一直在同一户口本上,户主为其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他亲属,可在实际居住地(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他亲属的房屋产权证地址)学区就读。(只需提供户口簿原件审核)

⑸适龄儿童父母(监护人)购买了小产权房且已入住的。(提供五个月以上的缴交电费发票或天然气发票审核及上门核实。)

⑹适龄儿童随父母工作调动、转业退伍等,在城区落户,仅有城区户口,户主为其父或母,其父母在城区无房产,可在其父母调入、安置单位所在区域或现实际居住地学区就读。(提供工作调动材料、转业退伍原件证明、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无房证明审核)

⑺外商(非宜丰籍)到宜丰投资创业的企业法人随迁子女就读,根据县政府招商引资的相关规定给予安排。(提供由服务单位、县招商部门、县政府办公室出示的相关证明材料及户口簿、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明等进行审核,并经县政府分管领导签字);外籍人才子女凭有效证件可选择学校就读。

⑻拆迁户适龄儿童就读。因县政府进行棚户区改造,城区内拆迁户子女可继续在原被拆迁的学区所在学校就读,也可选择在现实际居住地(经核实)学区就读。(提供户口簿、拆迁签订的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审核)

⑼进城经商人员随迁子女,须同时提供其父或母一年以上(在年6月30日前取得)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在城区现居住地居住一年以上(含),经核实,可在实际居住地学区就读。

⑽非宜丰户籍,但父母在宜丰办理了居住证,可在租房学区范围内学校就读(凭居住证、租赁有关材料,并上门核实)。

公办初中招生范围及报名条件

1.宜丰中学招生范围及条件

(1)学区划分:按照年公布的和年、年县招委会修订的年宜丰中学初一招生区域(见下图)执行(金鼎商业街当前的学前路年暂不划入宜丰中学学区)。

宜丰中学初中招生区域图

阴影部分具体路段说明

(2)报名条件: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均可报名。

①父母(监护人)及小孩的户籍、房产(含长期租住着房产管理部门住房的)均在宜丰中学学区范围内;(提供城镇户口簿、房产证原件或不动产证、房产管理部门颁发的租赁证原件审核,房产证在银行抵押的,需出具房产管理部门在系统中打印的证明材料)

②适龄儿童、少年随父母工作调动、转业退伍等,在城区落户,仅有城区户口,户主为其父或母,其父母在城区无房产,父母调入、安置单位在宜丰中学学区范围内;(提供工作调动、转业退伍证明、房产部门出具的无房证明等材料进行审核)

③外商(非宜丰籍)到宜丰投资创业的企业法人随迁子女就读,根据县政府招商引资的相关规定给予安排。(提供由县招商部门、工业园管委会、县政府办公室出示的相关证明材料及户口簿、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明等进行审核,并经县政府分管领导签字)外籍人才子女凭有效证件可到宜丰中学就读。

2.宜丰二中招生范围及条件

(1)学区划分:县城除宜丰中学学区之外的以下区域属宜丰二中学区(见下图)。具体指沿山大道与官山大道接口以西,官山南大道以西和福隆花苑、供电小区、元形小区、楠树村;南屏公园桥至两路口大桥,以耶溪河为界,以北。

宜丰二中学区示意图

(2)报名条件:报名审核所需资料参照城区小学报名所需资料执行。

3.崇文中学招生范围及条件

(1)新昌四小、新昌五小六年级毕业生;澄塘、棠浦、花桥、同安、双峰、芳溪、石市、桥西等乡镇(场)六年级毕业生及户籍在上述乡镇(场)的学生。

(2)本县进城务工就业人员子女及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统一安排到崇文中学就读。

4.其他初中招生范围及条件

宜丰三中主要面向潭山镇、黄岗山垦殖场、天宝乡招收小学六年级毕业生;黄岗中学主要面向黄岗镇、石花尖垦殖场、车上林场招收小学六年级毕业生;新庄中学主要面向新庄镇招收小学六年级毕业生。

民办学校招生有关规定

1.招生范围:民办学校可面向全县招生。

2.招生人数:小学阶段招生人数和班级数按年秋季各校班级和人数确定,班额人数不超过45人。金穗学校初一年级限招人,新昌学校初一年级限招人,黄冈实验学校初一年级限招人(黄冈实验学校小学一年级至初中三年级学生总人数控制在人以内)。

3.招生方式:新昌学校、金穗学校、黄冈实验学校现就读六年级的学生,家长和学生要求就读本校初中一年级的,年秋季一律升入本校初中一年级学习(简称直升生)。如果民办学校初一年级招生人数不足,允许面向全县招生。凡学生和家长自愿到民办学校就读的,在7月30日—8月3日进入民办学校招生小程序报名或现场报名(具体见宜丰县年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秋季招生公告),且每位学生只允许填报一所民办学校。8月5日、6日、7日上午9点,由公证处人员、家长代表和县委宣传部、县政府办、纪检监察组、公办学校代表组成工作组分别到新昌学校、金穗学校、黄冈学校采取摇号的方式确定初一新生名单。

4.其他事项:从关于直升生:从年秋季学期开始,金穗学校、新昌学校、黄冈实验学校六年级直升本校初一就读的学生必须是五年级开始学籍一直在该学校并且就读的学生;年是从四年级开始的学籍一直在该校并且就读的学生,依此类推。关于转入学生:从年开始,金穗学校、新昌学校、黄冈实验学校小学二至六年级、初中二、三年级若有空余学位,其他学校有意愿到民办学校就读的学生一律到县教体局教育股报名登记,若报名人数多出空余学位则一律实行摇号。

四、报名审核时间及地点

(一)县城小学报名审核

审核时间:8月18日—20日,地点:县城各小学

(二)初中报名审核

宜丰中学8月9日—10日,地点:宜丰中学

宜丰二中8月11日—13日,地点:宜丰二中

崇文中学8月16日—17日,地点:崇文中学

(三)其他中小学报名时间

时间:9月1日,地点:各中小学

五、审核方式

宜丰中学、宜丰二中招生审核,由县教体局、宜丰中学、宜丰二中、崇文中学组织人员实行联审;新昌一小、新昌二小、新昌三小、新昌六小招生审核,由学校自行组织,材料原件交局教育股审核。

六、其他事项

1.小学一年级入学年龄原则上定为年8月31日(含)前出生的儿童(年9月1日至9月30日出生的儿童只限宜丰户籍或监护人在宜丰范围内有房产),严禁接收未到年龄的儿童就读。

2.城区中小学校接收转入学生,必须按学区招生报名条件有关规定执行。新昌三小、新昌六小年不接受转入学生,符合新昌三小、新昌六小转入就读的学生—学年度三、四年级全部转入新昌一小,二、五、六年级全部转入新昌二小,年城东学校投入使用后,可转回新昌三小、新昌六小或城东学校。但新昌一小、新昌二小不接受新昌三小、新昌六小转出的学生。

3.小学在6月25日前组织召开六年级家长会(向教育股报备),将本规定翻印给每一位六年级毕业生家长,并认真做好政策解释工作。同时,要求家长带好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按规定的时间、地点报名审核。

4.各幼儿园负责将本规定翻印至年9月30日(含)前年满6周岁的儿童家长,并认真做好政策解释工作。同时,要求家长带好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按规定的时间、地点报名审核。

5.年4月23日县招委会研究决定,从年秋季学期开始在本县范围内入学的初一新生必须符合两个条件:一是初中阶段必须一直在农村初中学校就读,二是初中阶段学籍一直在农村初中学校,其初中毕业参加中考方可享受农村均衡生录取资格,年及以后依照执行。

6.本规定由宜丰县教体局教育股负责解释,-。

来源:宜丰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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