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注册

 

发新话题 回复该主题

2023本科综合评价招生山师大发布章程, [复制链接]

1#
近日,山东师范大学发布年综合评价招生章程。其中指出,该校年面向山东省设置综合评价招生计划人。以下是“山东师范大学年综合评价招生章程”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山东省教育厅有关政策规定,结合山东师范大学招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年山东师范大学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第三条学校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规定,贯彻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第四条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接受广大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二章学校概况第五条学校名称:山东师范大学。第六条学校代码:。第七条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第八条办学层次:本科、研究生教育。第九条颁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学校名称:山东师范大学。第十条办学地点: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大学科技园大学路1号(长清湖校区);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文化东路88号(千佛山校区)。第三章组织机构第十一条学校成立年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小组,在学校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组织、协调与监督,并对重大事宜做出决策。第十二条学校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综合评价招生日常工作。第十三条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对综合评价招生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第四章招生计划第十四条学校年面向山东省设置综合评价招生计划人,分专业计划如下:注:各专业招生计划以上级主管部门公布为准,学校根据生源情况进行适当调整。第五章报名办法第十五条选拔对象具有创新潜质、身心健康、品学兼优、专业意向明确、综合素质全面、学科素养突出的优秀学生。第十六条报名条件通过山东省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夏季高考报名,高中学业水平合格考试各科成绩均为合格,考生选考科目应符合招生专业(类)规定的选考科目。高中三年参加不少于10个工作日的社区服务和1周社会实践,并完成不少于6学分的考察探究活动(研究性学习、研学旅行、野外考察等),完成规定的自主选修学分学习,需满足报考专业对应的报考条件之一,方可参加我校综合评价招生:(一)学前教育专业1.中学阶段在《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公布—学年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国性竞赛活动的通知》中规定的部分赛事中获得省级三等奖及以上。具体赛事见下表:2.中学阶段获全国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个人项目三等奖及以上;或中学阶段在省级教育部门举办的中学生艺术赛事中获个人项目二等奖及以上;或获得音乐类、舞蹈类专业考级6级及以上证书。(二)新闻学专业参加年山东省播音主持类专业统考,且达到本科合格线。(三)其他综合评价招生专业1.一类条件:高中阶段在《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公布—学年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国性竞赛活动的通知》中规定的部分赛事中获得省级三等奖及以上。具体赛事见下表:2.二类条件(1)高中阶段在学科竞赛类、科技创新类、语言文学类等领域有特长并获得过省级三等奖及以上。(2)其他能证明自己特长或潜质的写实性材料,如省优秀学生干部、省三好学生等。第十七条时间安排1.网上报名:5月5日上午9:00至5月10日下午17:00。2.初审结果查询:6月10日前。3.网上确认心理测试与综合素质面试:6月10日上午9:00至6月12日下午17:00。4.心理测试与综合素质面试:6月18日。第十八条网上报名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报名前需登录山东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查阅“山东师范大学年综合评价招生报名须知”,严格根据须知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分别登录报名系统和奖项采集系统,填报报名信息并上传报名材料,完成网上报名和缴费。报名系统:教育部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信息服务平台综合评价招生报名系统(网址:
分享 转发
TOP
发新话题 回复该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