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能源职业技术学院是由陕西省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是中国特色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单位、陕西省示范性高职院校、陕西省“双高计划”建设学校,其前身创建于年。现有全日制在校生人,开设专业50个,其中国家特色高水平专业群1个、国家骨干专业4个、全国健康服务类示范专业1个、国家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2个、中央财政支持的高等职业学校提升专业服务产业发展能力项目建设专业1个、省级一流专业6个、省级示范院校建设专业及专业群4个、省级专业综合改革专业4个。
学校先后荣获全国煤炭工业先进单位、陕西省职业技术教育先进单位、陕西省职业教育毕业生就业先进单位、陕西省教育系统先进单位、陕西省“平安校园”、陕西省红十字示范校、陕西省第三届黄炎培职业教育优秀学校等称号。
由于近两年学生数量增加,需要补充政治辅导员、思政课教师,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具体方案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25人,事业编制。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立场坚定,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纪守法,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强。热爱职业教育,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理论水平。
2.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具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较强的语言及文字表达能力和计算机应用能力等综合素质及能力。
3.五官端正,具有健康的体魄和良好的心理素质,善于与人沟通,有较强的亲和力,乐观向上,积极进取。
(二)资格要求
1.应聘思政课教师、政治辅导员岗位须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2.硕士、博士毕业生(须在年12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国内应届毕业生毕业时间以毕业证、学位证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的预计毕业时间为准;国(境)外毕业生毕业时间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为准。
3.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年9月10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0周岁(年9月10日以后出生)。思政课教师副高以上职称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
4.学习成绩优良,具有1年及以上辅导员或学生干部工作经历者优先。辅导员工作经历须提供任职学校组织、人事或学生工作部门加盖公章的书面证明;学生干部工作经历须提供任职单位经办人及负责人亲笔签名并加盖公章的书面证明。
下列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到开除公职、开除党籍或在接受高等教育时受过开除学籍、留校察看等学校处分的人员;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应聘人员在学校人才招聘网站注册,按要求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个人资料(网址: